常將傳感器的功能與人類五大感覺器官相比擬: 光敏傳感器——視覺 聲敏傳感器——聽覺 氣敏傳感器——嗅覺 化學傳感器——味覺 壓敏、溫敏、流體傳感器——觸覺 敏感元件的分類: 物理類,基于力、熱、光、電、磁和聲等物理效應。 化學類,基于化學反應的原理。 生物類,基于酶、抗體、與激素等分子識別功能。 通常據(jù)其基本感知功能可以分為熱敏元件、光敏元件、氣敏元件、力敏元件、磁敏元件、濕敏元件、聲敏元件、放射線敏感元件、色敏元件以及味敏元件等十大類(還有人曾將敏感元件分46類)。